我公司賬面上有利潤,能否不按照股東出資比例來分紅?也就是不公允分紅是否合法?居民企業取得的不公允分紅是否免征企業所得稅?
請問
老師,我公司賬面上有利潤,能否不按照股東出資比例來分紅?也就是不公允分紅是否合法?居民企業取得的不公允分紅是否免征企業所得稅? 答復 公司賬面上有利潤,若是全體股東同意約定,可以不按照股東出資比例來分紅。也就是不公允分紅是合法的。居民企業取得的不公允分紅照樣免征企業所得稅。 注意一: 值得注意的是,當分紅比例與出資比例不一致時,必須由全體股東共同進行約定。股東關于不按照出資比例分紅的約定,既可以是在作出分紅決議時進行約定,也可以事先作出約定。 注意二: 1、在公司法層面: 經全體股東約定,其可以不按出資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2、在企業所得稅法層面: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于免稅收入。可以看出,稅法并沒有對可以免稅的投資收益,做出比例的限制性規定。 3、在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填表說明層面: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優惠明細表》(A107011)第7列“依決定歸屬于本公司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金額”明確:填報納稅人按照投資比例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的,實際歸屬于本公司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金額。也就是說,不按投資比例分得的利潤,企業能否享受免稅優惠,現行規定并未限制。 參考 1、《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2、《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及《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作為免企業所得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