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注冊公司發放職工福利費都要繳納個稅嗎?哪些可以不用繳納?
中秋節將至,有企業會計們開始咨詢,發的月餅、購物券等福利都能免征個人所得稅嗎?NO!!!蘇州注冊公司發放職工福利費都要繳納個稅嗎?哪些可以不用繳納?來瞧瞧!
一、職工福利費分類
首次我們先來了解職工福利費有哪幾類?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二、哪些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固定“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免征個人所得稅,那么所有的福利費都免征個人所得稅嗎?
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因此中秋節發放人人有份的月餅、購物券等補貼,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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