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擴圍,季度預繳如何享受?具體執行口徑,看這里!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于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3號),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征管問題公告如下:
公告明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均可以享受財稅〔2017〕 43號文件規定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
企業本年度第1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如未完成上一納稅年度匯算清繳,無法判斷上一納稅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暫按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第4季度的預繳申報情況判別。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的相關內容,即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無需進行專項備案。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
▲本年度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以下規定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一)查賬征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分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預繳時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二)定率征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三)定額征收企業。根據減半征稅政策規定需要調減定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程序調整,依照原辦法征收。
(四)上一納稅年度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預計本年度符合條件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五)本年度新成立的企業,預計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企業預繳時享受了減半征稅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稅款。
▲按照本公告規定小型微利企業2017年度第1季度預繳時應享受未享受減半征稅政策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在以后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抵減。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2015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附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2015年版)》填報說明第三條第(五)項中“核定定額征收納稅人,換算應納稅所得額大于30萬的填‘否’”修改為“核定定額征收納稅人,換算應納稅所得額大于50萬元的填‘否’”。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1號)在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束后廢止。
附公告原文: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等規定,現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征管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財稅〔2017〕 43號文件規定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以下簡稱“減半征稅政策”)。
前款所述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或者財稅〔2017〕4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企業。
企業本年度第1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如未完成上一納稅年度匯算清繳,無法判斷上一納稅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暫按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第4季度的預繳申報情況判別。
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的相關內容,即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無需進行專項備案。
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
四、本年度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以下規定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一)查賬征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分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預繳時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二)定率征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三)定額征收企業。根據減半征稅政策規定需要調減定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程序調整,依照原辦法征收。
(四)上一納稅年度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預計本年度符合條件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五)本年度新成立的企業,預計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五、企業預繳時享受了減半征稅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稅款。
六、按照本公告規定小型微利企業2017年度第1季度預繳時應享受未享受減半征稅政策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在以后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抵減。
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2015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附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2015年版)》填報說明第三條第(五)項中“核定定額征收納稅人,換算應納稅所得額大于30萬的填‘否’”修改為“核定定額征收納稅人,換算應納稅所得額大于50萬元的填‘否’”。
八、《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1號)在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束后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6月7日
來源:中國稅務報
答:按照開來的差額發票上的金額填寫,因為進項明細中的金額欄填寫的是不含稅的金額。
公司賬戶購買理財,其收益要繳納增值稅嗎?
答:1)(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需要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保本收益”作了解釋,即“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需要注意的是,判斷是否保本,只看合同是否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不管實際是否可收回本金,也不管是固定受益還是浮動受益。如屬于保本,持有期間取得的收益,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若是非保本收益,則無需繳納增值稅。
請問有很多人都收到短信說要注冊那個國稅旗艦店的那個,我怎么到現在都沒收到是不是不需要注冊呢?
答:此通知是自愿注冊國稅旗艦店的,不是強制的注冊,納稅人即使不去注冊也是沒有什么風險的。
怎么打印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繳款單呢?我們是17年6月9號申報完增值稅并繳款了。
答:登錄國稅電子稅局申報界面---應用中心—增值稅月度申報表---左上角---完稅憑證—點擊進去輸入繳款日期即可查詢。
答:1、初次購買專用設備或者發生技術服務費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2、全額抵減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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